4月26日,“山东省儒学发展促进会专委会扩大会议暨儒学讲堂管理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在济南召开,会上发布了《儒学讲堂管理暂行办法》。据悉,这是为规范管理儒学讲堂和儒学讲师培训业务发布的第一份管理...
4月26日,“山东省儒学发展促进会专委会扩大会议暨儒学讲堂管理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在济南召开,会上发布了《儒学讲堂管理暂行办法》。据悉,这是为规范管理儒学讲堂和儒学讲师培训业务发布的第一份管理办法。
会上,《中国儒学年鉴》社社长李长明表示,山东省儒学发展促进会自去年成立以来,已在全省批准了74家儒学讲堂、7家儒学讲师培训基地。目前,仍有大量企事业单位在申报儒学讲堂和儒学讲师培训基地。《儒学讲堂管理暂行办法》和《儒学讲师管理暂行办法》的发布,有助于规范管理儒学讲堂和儒学讲师培训基地,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发布会现场,中国实学会副会长苗润田宣读了《儒学讲堂管理暂行办法》。《儒学讲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儒学讲堂”要以加强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四德”建设为重点,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全省人民“积小善为大善”“积小德为大德”,自觉成为道德的传播者和践行者,在全省范围内营造“崇德尚善”的浓厚氛围。山东省儒学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兼儒学讲师培训委员会主任吕明晰宣读了《儒学讲师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儒学讲师须加入山东省儒学发展促进会会员,并无刑事犯罪记录。同时,办法就儒学讲师的等级化管理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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