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是一个相辅相成的过程,既要教书又要育人是新时期教师的特色,不过很多地方的做法却令教师大惑不解,如果教师所带的班级考的成绩差,就会被调离原岗位,当年不予评职称,评价学生难道只是教学效...
教育教学是一个相辅相成的过程,既要教书又要育人是新时期教师的特色,不过很多地方的做法却令教师大惑不解,如果教师所带的班级考的成绩差,就会被调离原岗位,当年不予评职称,评价学生难道只是教学效果一个项目吗?那一直带普通班的教师咋办?永远不要晋升职称了吗?
不管是过去强调应试,还是如今提倡素质教育,教学工作均是教师工作的重心,这一点是从未变过的。因此学校在进行绩效分配和职称评审等方面与绩效工资挂钩是肯定的。
因此我猜想这个问题的背景实际上是有老师教学成绩不好,直接影响了绩效工资的分配,也因此在学校职称评审中由于教学成绩失分而不能获得资格。这怎么就成了教学事故了?这不是正常的学校管理和绩效评价吗?
当然如果真的有学校将教师教学成绩差定义为教学事故,那是无法可依、无规可依的。
教学事故是教师或工作人员失职或具有违反教育法律规章的行为,影响教育教学的实施。教学事故的显著特点是教师有着明显的工作失误或过错。
而教师教学成绩差,有着多方面的原因,如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师的性格特征、学生的基础素质等,只要是教师不是工作不负责任,甚至有教师人为不正常组织教学等行为,就不应该也不可能凭学生成绩差就认定教师发生了教学事故。
在新时代教育发展的今天,学校需要依法办学,依法治教,科学管理,合理施策,不得随意给老师扣帽子,而我们教师更要跟上时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也别动不动就玩文字游戏,拉同情、引关注。
当然如果教师的教学效果差,要看老师的工作态度是否认真?如果老师工作态度认真,全心全意扑在教学上,因为学生学生态度不端正,基础差造成的成绩差,应有学生,自己承担责任成绩差。确实因为老师不负责任,应付差事,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都过且过。造成的学生成绩差,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也是应当的。大家对此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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