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调整市本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从2020年春季入学起,市本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从600元/月调整为750元/月,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遵循“家长自愿,...
1月14日,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调整市本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从2020年春季入学起,市本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从600元/月调整为750元/月,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按学期预收,多退少补,不得盈利。
此次收费调整是在综合考虑我市物价水平、幼儿园办园成本、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适时适当调整市本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一是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二是保证教师队伍稳定,三是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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