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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女大学生案”将于9月20日在云南高院二审宣判

    :2022年09月20日
    天目新闻

    9月17日,天目新闻记者从“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被害人李某月父亲李胜处获悉,该案将于9月20日,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李胜表示,自己将于9月19日到达昆明,现场听取二审判决结果。

    9月17日,天目新闻记者从“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被害人李某月父亲李胜处获悉,该案将于9月20日,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李胜表示,自己将于9月19日到达昆明,现场听取二审判决结果。

    “南京女大学生案”将于9月20日在云南高院二审宣判

    据此前报道,2020年8月4日,西双版纳州勐海县警方发布通报称,失联近一月的南京女大学生李某月确认被害。经过缜密侦查,警方发现李某月的男友洪某(男,24岁,江苏南京人)等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3日,在将上述犯罪嫌疑人抓获后,警方在勐海县城郊外山林中找到李某月的尸体。

    2022年7月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洪某、张某光、曹某青故意杀人,被告人洪某、祁某强盗窃一案,对洪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张某光、曹某青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祁某强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2022年7月25日,天目新闻记者从“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被害人父亲李胜处获悉,该案件被告人洪某、张某光、曹某青等3人均提出上诉。

    2022年8月26日,“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二审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未当庭宣判。

    “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天目新闻 记者 李沐子 季建荣 于瓅

    文⁄宋聪乔&发表于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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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9月 17日 天目 新闻记者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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