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发表了一则视频,针对对罪犯子女的考公限制提出了批评。他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既违背了"罪责自负"、"无罪不罚"的法治精神,同时也会导致不公平的结果。
罗翔谈一人犯罪影响子女考公,是“无罪不罚”还是偷换概念?
3月2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发表了一则视频,针对对罪犯子女的考公限制提出了批评。他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既违背了"罪责自负"、"无罪不罚"的法治精神,同时也会导致不公平的结果。
关于罪犯子女限制考公的话题一直在网络上引起许多争议,取消对罪犯子女政审上的一系列限制的建议已经不是首次被提起。
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曾表示,一人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就影响其子女、亲属参军、考公、进入重要岗位的规定,应予以彻底摒弃,否则会对受影响人员极不公平。没有任何科学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其子女、被扶养人、受其影响的人等就一定会有犯罪倾向、犯罪意图或者犯罪行为。
在罗翔的视频中,他提出了"无罪不罚"的概念,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战国·荀况《荀子·王制》,意思是对于没有罪过的人,不能给予其惩罚。他认为,法律既不能人为地强化父母的恩庇,不能因为父母显贵,处处让其加分;也不能让子女因为父母的过错就雪上加霜,因为父母犯错,处处减分。如果堵塞了犯罪人改过自新之路,使其无法回归社会,那么他们出狱后很有可能会再次犯罪。
对此,也有部分网友持不同观点。他们认为,考公过程中的政审,只是就业中的一条准入门槛。在这个过程中,不是公务员系统要"歧视"父母犯过罪的人员,更不是因为他们父母的犯罪,去"惩罚"他们的子女。而是作为招聘方的国家机关,在面对严重供大于求的状况下,所作出的一种就业准入门槛和人员筛选反映。每个行业都有自己选择人员的标准,公务员系统只是设置了不招聘罪犯子女的标准,远远谈不上"惩罚",罪犯子女不能考公还可以从事其他职业。
对此,罗翔也在视频最后强调,他对一人犯罪影响子女考公这一规定的探讨并非全盘否定,主要担心的是此类规定走向滑坡效应,比如今天不让犯罪分子子女考公,明天会不会五服之内不准考公,后天会不会商人子弟不准考公等等。但有网友表示"祸不及子女的前提是惠不及子女,有些贪官污吏将好处给了子女,还想送子女进公务员队伍继续贪吗?",也有网友表示"要根据罪责进行判定,对不是故意犯罪或轻罪的人要适当体现关爱,决不能一棒子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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