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生态环境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教发〔2021〕2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绿色学校(高校)申报认定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生态环境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教发〔2021〕2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绿色学校(高校)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发函〔2023〕14号)要求,经高校申报、专家评审,拟认定南京大学等36所高校为江苏省绿色学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1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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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发规处
编辑:王筱
审核:范文 许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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