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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公益免费、建立退出机制,北京出台家校社共育咨询室管理办法

    :2023年12月08日
    新京报

    各区结合实际,选择有意向的学校及社区建立家校社共育咨询室,至少包括一所中学、一所小学、一所幼儿园和一个社区。

    家校社共育咨询室坚持公益原则,免费向学生、家长、教师及其他有需要人群提供指导服务。记者了解到,为推动和规范家校社共育咨询室项目建设,更好地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北京市教委于12月7日公布了《家校社共育咨询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上述要求。

    《办法》提出,家校社共育咨询室建设由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关工委协同推进,首都师范大学家庭教育研究中心提供智库支持。要求各区结合实际,选择有意向的学校及社区建立家校社共育咨询室,至少包括一所中学、一所小学、一所幼儿园和一个社区。

    家校社共育咨询室的建设要按照标准设置,配备能够满足基本咨询需求的必要设施设备,并设置不同的功能性区室,如个体咨询室、团体辅导室等。名称一般应命名为“北京市**学校/幼儿园/社区家校社共育咨询室”。

    在组成上,家校社共育咨询室由家庭教育领域专家、教师、“五老”、社区工作人员等组成,主要提供家校社共育咨询服务,组织家校社共育活动(包括经验分享、成果展示、家庭教育主题宣讲等),举办家校社共育讲座,开展家校社共育相关调研等。

    此外,北京市教委提出,家校社共育咨询室要与家长学校、家委会、家访等现有家庭教育指导体系相结合,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支持,各展优势,形成协同育人合力。市区两级教育关工委要建立交流培训机制,推动互学互鉴和水平提升;建立督导机制,对家校社共育咨询室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加强指导;建立退出机制,对未按要求开展活动或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咨询室实施退出。

    文⁄王振袢&发表于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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