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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部门:支持共建高水平出版学院,扩大出版专业人才培养规模

    :2023年12月20日
    扬子晚报网

    深化出版学科专业共建工作,建设中国特色的出版学科专业。

    12月20日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中宣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出版学科专业共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进一步深化出版学科专业共建工作,建设中国特色的出版学科专业。

    2022年以来,中宣部、教育部推动全国8所重点高校与相关管理部门、出版单位、行业协会开展出版学科专业共建工作。为系统总结出版学科专业共建工作经验,提高出版学科专业发展水平,中宣部、教育部联合制定了该《意见》。

    《意见》强调,要优化出版学科专业建设布局,分批次、多层级推进共建工作,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出版学科专业自主知识体系;中宣部、教育部指导推动一批重点高校,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紧密合作、资源共享,共建高水平出版学院、出版研究院;各地党委宣传部和教育主管部门积极推进属地相关高校开展出版学科专业共建工作,充分挖掘相关高校学科专业优势和共建单位资源禀赋,打造各具特色的出版学院、出版研究院;引导鼓励有实力的出版单位、数字技术企业,积极参与出版学科专业共建工作。

    《意见》明确,实施出版学术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着力培养一批理论功底扎实、创新能力突出、实践经验丰富的出版学术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在有关高层次人才工程实施中,对出版教学科研人才给予支持。教育部引导支持有关高校调整优化出版学科专业招生结构,扩大出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规模。支持有学位授权自主审核权的共建高校试点建设出版学一级学科,健全完善出版学科专业本硕博衔接的人才培养机制。

    《意见》提出,增加出版学科专业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出版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等项目中的选题规划和立项分量,推动设立出版领域学术研究专项,支持共建高校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特别委托项目。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选中关注出版学科专业研究成果,引导各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支持出版学科专业研究成果申报。

    文⁄王振袢&发表于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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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12月 记者 教育部 获悉 中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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