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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厅发文:涉及学生及幼儿个人荣誉的评选活动不采用网络投票

    :2018年05月23日
    浙江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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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网络投票评选活动在校园内外呈现泛滥趋势,网络投票过程中的拉票行为严重干扰了学生和家长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刷票”行为更是对学生和幼儿产生负面影响。5月22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针对这一现象,省教育厅发布《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校园网络投票活动的通知》,对校园网络投票活动进行规范,明确涉及学生(幼儿)个人荣誉的各项评选活动原则上不采用面向社会的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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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指出,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普及,社会各行业多样化的网络投票评选活动日趋普遍,也出现了一些社会团体、社会培训机构和个别学校(幼儿园)举办涉及在校学生和幼儿的网络投票评选活动。

    虽然网络投票在提高相关活动的关注度、参与度上具有一定的作用,但难以避免的刷票、拉票现象也对学生和幼儿带来了显而易见的负面影响。

    所以,省教育厅也在通知中要求:

    01、高度重视网络投票对学生和幼儿的负面影响

    网络投票引发的刷票、拉票行为导致投票结果不能反映真实情况,容易诱导学生投机取巧、助长功利之心,与学校的育人目标背道而驰。同时,网络投票过程中的拉票行为严重干扰了学生和家长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各级各类学校和班级组织的活动,务必考虑其全面育人的价值,在各项评选活动中加强诚信教育,坚决杜绝刷票、拉票行为。

    02、慎用网络投票

    涉及学生(幼儿)个人荣誉的各项评选活动原则上不采用面向社会的网络投票;校内社团和班级自行举办的活动,为调动本校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应只限于本校内一生一票进行网络投票。

    如确需采用微信、QQ等面向社会开展网络评选,必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同时要加强对网络投票活动的监管,对投票来源和票数增长情况进行跟踪审查,确保投票行为真实有效。

    03、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的管理

    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的管理,并与社会团体组织加强沟通,涉及学生和幼儿的微信、QQ等网络投票活动,应事先征得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学校(幼儿园)要引导家长和学生不参加各类社会机构组织的面向学生(幼儿)的网络投票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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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称,网络投票引发的刷票、拉票行为导致投票结果不能反映真实情况,容易诱导学生投机取巧、助长功利之心,与学校的育人目标背道而驰。网络投票过程中的拉票行为严重干扰了学生和家长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各级各类学校和班级组织的活动,务必考虑其全面育人的价值,在各项评选活动中加强诚信教育,坚决杜绝刷票、拉票行为。

    文⁄宋聪乔&发表于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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