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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留德女生遇害案:二审主凶维持终身监禁

    :2018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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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3日,中国女留学生李洋洁在德遇害案主犯塞巴斯蒂安·F的一审上诉被德国联邦最高法院驳回,维持一审终身监禁的判决。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数日后还将宣布对此案从犯齐尼亚·I一审判决的上诉裁决结果。

    驳回主犯的上诉请求意味着对其的终身监禁判决必须得到执行,且不允许假释。9月6日,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将对此案从犯的一审判决结果是否有效作出裁定。

    2016年5月11日深夜,中国留学生李洋洁因遭严重性侵、肢体暴力死亡。法院在探案工作完成后,于2016年11月25日正式开庭。根据检方的起诉,本案的作案者是一对情侣,其中男性嫌疑人是此案的主犯,而女性嫌疑人是应其要求在街上物色强奸对象。

    2017年8月4日,德国德绍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此案的男性犯罪嫌疑人被判终身监禁,该嫌疑人的前女友获刑5年零6个月。他们同时还被判处赔偿6万欧元精神损失费。此后,两名被告提起上诉。

    一年前,德国德绍地方法院主审法官在宣判时指出,两名被告犯下的是“难以想像的罪行”,他们为了满足自己的性幻想,而留学生李洋洁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法庭认定,男被告犯有强奸、谋杀两项罪名,且情节特别严重,因此他不能像一般的终身监禁囚犯一样在服刑15年后申请假释。对于女被告,法庭认可了心理鉴定师作出的“心智尚不成熟”的认定,因此按照惩罚较轻的青年刑法来量刑;而且,法庭只认定女被告犯有“性虐待罪”,因此仅获刑五年半。

    当时,对主犯所获判决,李洋洁父母感到欣慰,“因为这个判罚可以令凶手不再能伤害其他人”,但认为女被告的判决量刑过轻,李洋洁父母最终决定上诉。

    去年,李洋洁父母委托的律师佩茨内尔在接受界面新闻专访时表示,原告上诉是因为女被告提出的“只参与了强奸而未参与杀人”的陈述被一审法院采信。按女被告的说法,她参与协助强奸后就上楼洗澡去了,下楼时才得知男被告杀害了受害者。

    但是,虽然目前没有证据显示她参与了杀人,检察院和我都认为有足够的证据驳倒她的陈述。我们认为,当女被告将受害者骗进楼的时候,被告就应该知道暴力行为将会发生。

    在作案过程中,女被告还曾用手机翻译软件询问受害者是否有性病,是否有人在等她等问题,这就已经是在参与犯罪的过程。虽然没有证据证明她参与了杀人行为,但她至少是杀人行为的一个重要保障。

    佩茨内尔表示,联邦最高法院不会再进行庭审和证人问询,而是会针对审讯过程和案件量刑是否符合程序、是否量刑合适进行审核。

    他表示,最关键的是判决书中对女被告“不予救助”的罪名会如何处理。他介绍说,不予救助这个罪名如果成立,成年人最高量刑是15年。如果是青少年或者“正在成年”的成年人,则一般不超过10年。

    文⁄王振袢&发表于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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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9月 3日 中国 留学生 遇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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