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 页 > 教育动态> 其他地区>正文

    学前教育法将于明年6月1日起施行 幼师体罚儿童或被终身禁业

    :2024年11月11日
    人民网-教育频道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将于明年6月1日起施行。记者关注到,学前教育法明确了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待儿童的三种情形将受到处罚,情...

    人民网北京11月11日电(记者孙竞、李依环)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将于明年6月1日起施行。记者关注到,学前教育法明确了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待儿童的三种情形将受到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吊销其资格证书。

    学前教育法明确,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幼儿园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等有关部门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当事人、幼儿园负责人处分,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禁止其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或者举办幼儿园;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格证书: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儿童;②歧视、侮辱、虐待、性侵害儿童;③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或者损害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后果。

    此外,幼儿园聘任(聘用)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时,应当向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虐待、性侵害、性骚扰、拐卖、暴力伤害、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有前述行为记录,或者有酗酒、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等其他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情形的,不得聘任(聘用)。

    幼儿园发现在岗人员有前款规定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其工作,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告;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将其纳入从业禁止人员名单。

    “幼儿园的每位教职工都要爱护孩子,依法规范自己的执教行为,保护孩子们健康、快乐、安全地成长。这些规定是为了加强学前儿童的保护,更好地落实最有利于学前儿童的原则,是孩子们健康成长、安全环境的一个保障。”今天举行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黑龙江大学校长王敬波表示。

    文⁄王振袢&发表于 江苏
    [我要纠错]

    来源:本文内容搜集或转自各大网络平台,并已注明来源、出处,如果转载侵犯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联系小编,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声明:江苏教育黄页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对文章观点负责,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权及插图属于原作者。

    关键词: 人民网 北京 11月 11日电 记者
    有价值
    0
    无价值
    0
    猜您喜欢
    最热文章

    暂不支持手机端,请登录电脑端访问

    正在加载验证码......

    请先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