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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眉山大学生校园湖中身亡事件:系采荷花意外溺水身亡

    :2020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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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岁的汪先生,是四川南充市仪陇县人。7月14日下午,他伤心地对记者说,7月11日中午1时左右,他接到儿子辅导员打来的电话,对方焦急地对他说,“你儿子昨晚请假外出,至今没有找到,但有一对小情侣在学校...

    43岁的汪先生,是四川南充市仪陇县人。7月14日下午,他伤心地对记者说,7月11日中午1时左右,他接到儿子辅导员打来的电话,对方焦急地对他说,“你儿子昨晚请假外出,至今没有找到,但有一对小情侣在学校湖边发现了他的手机、鞋子和雨伞。”

    汪先生说,事后他从校方了解到,儿子是7月10日晚上8时左右离开学生宿舍的,一直未归,直到次日上午11时左右,被一对在湖边散步的情侣发现岸边留有一双鞋子、手机和雨伞后,学校通过排查才发现他儿子整晚没有回宿舍,“有老师说那个湖水最深处有3米。”

    汪先生说,他在现场看到,湖区周边的地势是坡地,湖边有些地方没有围栏等安全设施,他也没有看到安全警示牌。

    坠湖原因或是意外落水 校方拒绝回应质疑

    7月15日,汪先生的一名亲属告诉记者,7月14日,当地警方已初步告知他们调查结果,汪某某排除他杀,为意外落水。

    该亲属称,警方告诉他们,孩子在校有一个女朋友,当晚和女友有点生气,去送伞但对方没有要。“但后来又是怎么到了湖边,又怎么掉下去的,就不清楚了。”该亲属还告诉记者,汪某某不会游泳,还比较怕水。

    经调查得知,7月10日晚18时左右,汪思邑在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眉山校区寝室内接到女朋友王某(同校同学) QQ信息,告知他自己要和室友到学校附近就餐。

    后期报道

    当天20时左右,因下雨未打到车,王某要求汪思邑带伞步行到就餐地接她,被汪思邑拒绝。之后王某及室友自行打车于20时50左右返校。

    回校后王某在学校大门附近的校内道路上遇见正在等候的汪思邑,因对他没来接她而生气,故没有搭理他便直接返回寝室。

    之后汪思邑于21时10左右来到学校人工湖观景台处用手机拍摄湖景并向王某发送QQ信息,要求她向人工湖方向看,称自己要下湖去帮她的室友聂某采摘荷花。

    原来,早在今年6月中旬,汪思邑与王某、聂某等人经过该人工湖时,聂某见湖中荷花漂亮,随口说起有谁愿意去帮忙摘一朵。

    当时,王某在寝室阳台望向人工湖方向,但未看到汪思邑。之后王某多次向汪发送QQ信息和拨打电话,但汪思邑均未回复,直至校方发现异常后报警。

    警方通过对事发当日与汪思邑接触人员调查访问、现场勘查、尸表检验、视频资料调取、QQ聊天记录勘验等证据综合分析认为,汪思邑系与王某发生情感矛盾后,采取了冒险下湖采摘荷花的行动,导致意外溺水身亡。

    文章来自:封面新闻,网易新闻

    [编辑:王振袢 &发表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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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先生 四川 南充 陇县 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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