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 页 > 缤纷校园> 其他省份>正文

    多次偷大学生外卖,高校食堂老板被抓!

    :2021年10月29日
    腾讯

    近期,位于泉州某高校内的警务中心经常接到学生报警,称他们放在学校外卖点的外卖食品被人偷走。丰泽公安分局后渚海防派出所启动小案快侦机制,于10月26日下午在辖区某高校一食堂内将小偷张某抓获

    因认为学生叫外卖影响生意,

    某高校老板张某

    偷走学生外卖10余次。

    10月26日,

    张某被警方抓获!

    近期,位于泉州某高校内的警务中心经常接到学生报警,称他们放在学校外卖点的外卖食品被人偷走。丰泽公安分局后渚海防派出所启动小案快侦机制,于10月26日下午在辖区某高校一食堂内将小偷张某抓获

    据了解,张某今年38岁,在该高校的食堂内承包一家餐饮店,正常营业的话一个月有1万多元的盈利。他为何要偷学生的外卖呢?“偷来的外卖有的是扔到垃圾桶去,有的拿给员工吃。”张某懊悔地说,“我们食堂的生意都不是很好,受外卖的影响很大,所以就想着把外卖拿去扔掉,这样学生就不会去点外面的外卖了。”

    据张某交待,他想通过这种方式促使学生们多去食堂用餐,达到改善食堂生意、提升收入的目的。

    据统计,张某拿走学生外卖有10次以上。“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虽然说他盗窃的物品金额不大,但是他两年内有三次以上盗窃,已经构成了刑事案件。”后渚海防派出所驻校民警翁振南说。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1款对“多次盗窃”进行了界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113243K28-1.jpg

    [编辑:宋聪乔 &发表于江苏]
    [我要纠错]

    来源:本文内容搜集或转自各大网络平台,并已注明来源、出处,如果转载侵犯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联系小编,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声明:江苏教育黄页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对文章观点负责,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权及插图属于原作者。

    关键词: 为学生 外卖 影响 生意 高校
    有价值
    0
    无价值
    0
    猜您喜欢
    最热文章

    暂不支持手机端,请登录电脑端访问

    正在加载验证码......

    请先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