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全省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自2020年3月30日起分批次、错峰开学,具体安排如下:中小学(含特殊教育...
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全省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自2020年3月30日起分批次、错峰开学,具体安排如下:
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开学批次安排:
3月30日:全市高三、初三年级开学;
4月7日:全市高一、高二,初一、初二,小学四、五、六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可以开学;
4月13日:全市小学一、二、三年级可以开学。
幼儿园做好开学准备,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职业学校开学批次安排:
3月30日:参加2020年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年级开学;
4月7日:不参加2020年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三年制中职毕业班和五年制高职毕业班可以开学;
4月9日:五年制高职的三、四年级可以开学;
4月13日:三年制中职和五年制高职的一、二年级可以开学。
各技工院校从4月13日起可以开学,实行错区域、错学段、错时间分批有序开学,原则上4月20日前完成开学。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现场验收不合格不开学”的要求,具备条件的地方分期分批有序开学,不搞“一刀切”。
校外培训机构、婴幼儿照护机构以及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照护)活动的时间,在当地中小学全部开学后由辖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确定。其他教育机构的开学工作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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