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委托,江苏省教育评估院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教育评估项目的通知》,继续负责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具体工作。近日,省教育评估院发出“关于开展 2018年优...
受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委托,江苏省教育评估院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教育评估项目的通知》,继续负责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具体工作。近日,省教育评估院发出“关于开展 2018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18〕2号)。现在,让小编带你看看今年优秀论文评选工作如何开展。
1名额如何分配?
❶落实国家放管服教育管理改革精神,我省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试行开放申报、单位评审、限额推荐、专家评议、省级表彰的评优模式。
❷本年度评定为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总数仍为400篇,其中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00篇、优秀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150篇、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150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推荐名额按1:1.2分配,不得突破。
❸坚持公平兼顾效率的原则,推荐名额依据各单位学位授予基数和近三年优秀论文入选率、硕士论文抽检合格率综合分配,其中博士论文推荐名额的90%依据各单位年报的学位授予基数分配,硕士论文名额的80%以上年自报学位论文抽检平台的备抽数为据分配。
2评选如何开展?
❶参评申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在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中开放申报、分类遴选、集中评审、择优推荐。参评论文注重学位论文质量,符合盲审处理和学术规范审查要求。
❷组织评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规范、及时做好评审工作。每篇论文需由3位省内外专家独立评审,专家遴选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格执行《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标准》、《江苏省优秀学术学位论文评审标准》、《江苏省优秀专业学位论文评审标准》,实行分类评审,把握评选定位,坚持评审质量,排除各种干扰。
❸排序推荐。培养单位对拟推荐参加省级评选的论文按照博士学位论文、学硕学位论文、专硕学位论文3类排序,在学校限额内可适当兼顾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学科平衡,认真填写《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汇总与排序表》。
❹网上公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论文评审结束后,将推荐结果在本单位网站公示1周,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
❺网络报送。单位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系统”上传参评论文、专家评审表及工作方案、推荐排序表等。
❻专家评议。评估院组织专家组集中对各培养单位的工作方案、评审流程、公开公示及推荐论文汇总情况进行合规审核,组织专家组对参评论文进行同行评议,按规定比例评选优秀论文。
❼专家委员会审议。专家委员会对专家评审结论进行审核,按照既定的名额研究确定三类论文评选结果。
❽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公布评选结果。评选结果报请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审定并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3材料报送有什么要求?
❶各培养单位将推荐申报的论文于规定日期前前录入“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系统”。申报论文正文,均不能显示作者、培养单位、导师等身份信息。
❷上报的电子版学位论文必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❸参评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用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需报送该学位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摘要。
❹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可在学位论文“参考文献”后以“附录”形式列出,每篇学术论文均请标明期刊级别、名称、刊号、期数,以及学术论文题目、第几作者(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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