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拟立项建设50个左右,择优推荐23个参评教育部项目遴选。每所职业学校可申报2至3个项目。
4月20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将开展北京市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首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拟立项建设50个左右,择优推荐23个参评教育部项目遴选。每所职业学校可申报2至3个项目。
现场工程师是校企紧密合作在一线岗位“现场”培养的,有工匠精神,精操作、懂工艺、会管理、善协作、能创新的复合型紧缺工程技术应用人才。
“北京市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将聚焦首都超大城市运行管理、高精尖产业发展和高品质民生,紧密围绕人才紧缺技术岗位需求,针对生产制造、测试装调、试验试制、现场管控、设备运维等一线岗位,校企共同培养一批现场工程师,探索形成一批先进制造业领域现场工程师培养的先进经验、培养标准和育人模式。”北京市教委在通知中指出了校企联合实施学徒培养、推进招生考试评价改革、打造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和助力提升员工数字技能四大建设任务。
其中,在推进招生考试评价改革方面,将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根据岗位人才需要,校企联合招生(项目企业可根据需要向项目学校提出招生选拔的标准和要求)。项目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开展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等人才选拔和培养,实行小班化教学,支持通过中高职贯通培养、专升本等形式提升教育层次、接续培养。校企联合设计和开展教学考核评价改革,开展职业能力评价,设立淘汰机制,实现动态择优增补。职业能力评价结果作为入职项目企业的定岗定级定薪参考。探索项目企业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独立承担学分课程。
如何申报?北京市教委表示,每个项目原则上由一所学校和一个企业联合申报,如依托项目为中高本衔接贯通培养项目,申报单位为衔接贯通培养项目的所有院校;合作企业原则上应为项目管理系统内已审核通过的企业,每个企业合作院校不超过3所,不得以企业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名义申报。
每个项目存续期不低于一个培养周期(一般不低于2年)。每个项目应独立编班培养,原则上每班不少于30人,且应建立科学的淘汰和动态增补机制,按照校企共同确定的考核标准对学徒开展学习过程及学习期满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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