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办法

:2025年09月09日 江苏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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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发布2025年成人高校招生办法,含招生类型、学习形式、志愿填报、考试评卷、录取及照顾政策等。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布了《2025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办法》,一起来看看吧!

2025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办法

第一章 招生学校

第一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开放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大学、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成(继)教院等(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招生。

第二条 成人高校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在校学习形式为非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第三条  各成人高校要进一步树立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的观念,发挥成人高校的办学特色,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生源特点和本校教学资源优势,适时依规依程序调整招生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注重实用性、技能性和职业性。要面向生产一线、广大农村和艰苦行业拓展生源,培养具有职业精神的实用性职业化人才,努力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加强对校外教学点的管理和投入,消除组织大规模异地报考的隐患。

第四条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规定等制订本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专业、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第二章 招生计划

  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各成人高校编制在各地的招生专业目录,目录内容应包括招生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外语语种、校外教学点、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第二阶段,省教育厅认真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基本要求(试行)》,综合考虑成人高校办学条件和能力、生源情况等,从严确定所属成人高校招生规模,组织所属成人高校编制各专业在各地招生计划数,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过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上限,且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在生源地报名人数的85%。上年度安排招生计划完成率较低的专业,原则上本年度不予增加。其中,教育部直属高校成人招生计划上限由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核定下达。

有关高校招收免试生的计划,在教育部及省教育厅下达给其的总计划数内实行单列。

  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实行网上编制和管理,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上报、分送、调整等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在网上进行。所有成人高校必须在网上系统全口径编制计划。

  成人高校在计划编制过程中要立足各地实际、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眼优化教育结构和提高教育质量,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非脱产学习为主的特点。  

  成人高校举办非脱产教育,只能在校本部和已经按规定履行过登记手续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的校外教学点招生。省教育厅加强校外教学点监管,各成人高校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现有校外教学点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

  各成人高校应按教育部相关要求提前做好招生专业备案工作,并在教育部公布的拟招生专业备案范围内安排招生专业。

第三章 报名和填报志愿

第十条  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报考第二学历的考生,其学历文凭必须经教育部电子注册,注册号码必须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

(二)报考医学门类和药学类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人户口或居住所在地招生的院校专业,不得跨市报名,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为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报考药学、中药学专业的人员应为该行业从业人员。

5.考生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三)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报名点预约现场报名、审核并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第十 条  报名有关要求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实行统一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填报志愿、网上缴费的方式。

(一)报名方式及照片要求

考生凭本人有效证件号码和本人手机号码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2025年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www.jseea.cn,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和填报志愿。网上报名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照片(人像面)和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各一张。

近期免冠证件照的规格及要求是: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色背景最佳)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长宽比例为4:3),清晰完整,大小不低于20kb。

2.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3.不得佩戴饰品、粗框眼镜(饰品、粗框眼镜遮挡面部特征会影响考试期间身份核验)。

4.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唯一使用照片,用于考试期间和毕业审核时的人像识别比对,不符合要求的照片会影响考生的考试和毕业,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名信息确认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的考生可以打印报名确认单,并视为报名完成,未完成网上缴费的报名信息无效。网上审核未通过的、报考医学门类和药学类相关专业的、申请照顾加分及免试入学等类型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具体要求参见本办法第十二条)。

(三)网上报名和审核时间

普通考生9月5日-10日在网上报名、网上提交材料及缴费,网上审核未通过的及报考医学药学相关专业的、申请照顾加分及免试入学等类型的考生须于9月11日前通过报名网站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9月12日前完成网上缴费。

我省退役军人考生9月16日-18日在网上报名、上传相关证明材料,9月19日前完成网上缴费。具体办法参见省教育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免试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相关文件。

(四)报名其他有关要求

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确需在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原则上应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地报考,不得在外省和我省同时报名,否则将取消其在我省的考试成绩、录取资格。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符合院校招生章程、计划对生源的限制要求,例如院校对有关专业招生范围的要求。报考法律等专业的考生,请知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政策相关内容。

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管理信息标准》执行。

第十 条  报名上传材料要求

考生上传网上报名系统的证明材料须是原件电子照片或原件扫描件,上传复印件视为不合格,伪造证件及获奖等证明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上传证明材料类别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考医学门类和药学类专业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户口所在设区市或居住地所在设区市报名点。考生须上传本人相关信息材料,由设区市招考机构进行网上审核。持非报名点所在地身份证的考生,须上传报名点所在地户口簿或居住证,其中,报考药学、中药学专业的考生还须上传工作证明。报考临床类、护理学专业的人员还须按报名条件上传本人相关材料。

(二)报考高中起点(含高起专、高起本)且报名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下(200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的考生,须上传以下材料之一:高中毕业证书,中职学校毕业证书,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高中同等学力证明。

(三)报考专升本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提前下载“学信网”APP,利用该APP扫描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验证学历”二维码,按照系统提示确认学历信息并完成授权,进行前置学历的在线认证工作。

未通过前置学历在线认证的,须上传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以及教育部相关机构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凭教育部认可的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上传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书》。

(四)持非我省身份证(身份证号非“32”开头)申请免试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上传以下材料之一:我省范围内居住证,我省范围内社保证明,我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登记页。

(五)凡申请享受本办法第二十五条所列照顾政策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上传材料,审核通过后自行网上缴费。具体上传的材料有:

1.“下基层”服务期满后申请免试接受成人专升本教育的考生,须上传的相关证件有:“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须上传省委组织部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三支一扶”人员须上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人员须上传团省委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人员须上传省教育厅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2.残疾考生须上传《革命军人残疾证》或由各设区市、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

3.报考成人高校第二学历,网上报名时未通过前置学历在线认证的考生,须上传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以及教育部相关机构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享受其他类型照顾政策的考生,须上传相应的证件或证书。

5.申请免试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我省退役军人相关要求另文下发。

上述材料由考生报名时自己上传网上报名系统。县级招考机构负责照顾对象的初审,设区市招考机构负责复审,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终审。终审通过的照顾对象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疑义后方可最终确定照顾资格。

(六)所有考生必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保证书》。

第十 条  志愿填报要求及志愿信息确认

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5年在江苏招生的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按录取批次和科类填报志愿。

(一)我省高起本和专升本层次采取传统志愿设置,即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各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本校其他专业是否服从志愿,征求志愿阶段设置1个征求院校志愿。高起专层次采取平行志愿设置,即院校志愿设置A、B、C 3个平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各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本校其他专业是否服从志愿,征求平行志愿阶段设置A、B、C 3个征求院校志愿。

院校志愿在网上报名时填报,征求院校志愿在院校志愿录取结束时填报。凡未被录取的省控线上的专升本、高起本和高起专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规定在网上填报本科、专科征求志愿。

(二)对没有填报“服从本校其他专业”的考生,在录取时将按“不服从专业调剂”处理。

(三)高起本考生可以兼报三门统考公共课科目相同的高起专志愿(高起专录取时,理化、史地成绩不计入总分)。

(四)考生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须自行完成网上缴费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确认单》上的内容是考生参加考试、录取的重要凭据。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认真核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志愿、照片等重要信息。如有差错,缴费前立即更正,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并打印《确认单》。考生因未按规定认真校核本人信息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十   考生应自主诚信报考,报名时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应客观、真实、准确,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第十 条  报名考试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苏价费函〔2011〕87号文件,成人高考报名费为20元,考试费:高起专、高起本每门20元,专升本每门24元。高起专(考三门)考生共需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高起本(考四门)考生共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专升本(考三门)考生共需缴纳报名、考试费92元。免试生报名费20元。

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可用微信、支付宝直接支付报名考试费。

第四章 考试和评卷

第十 条  202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18日、19日。

第十   考试科目及各科考试时间、分值

(一)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其中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简称史地)。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二)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三)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成人高校进行专业加试必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有关考试时间、考试办法等,并提前向社会公布。相关成人高校必须将加试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其中,本校考试方案于成人高考报名前报送,加试成绩及合格名单于成人高考考后报送。

加试时间、地点及办法详见报名网站上的《江苏省各类成人高校招生术科类专业加试办法》。符合免试生、成绩互认报考条件且报考术科类专业的考生,仍须报名参加术科专业加试。

艺术类、体育类录取时由省教育考试院单独划定文化和专业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旅游管理类、烹饪类录取时由省教育考试院单独划定文化省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录取院校划定。

(四)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考生,在参加各科目考试时(英语科目除外),笔试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五)统考科目分值和时间。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十八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评卷

(一)考试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各设区市招考机构按照有关考务规定组织实施。考生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考试。医学类专业考试安排在设区市市区的标准化考点。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二)我省成人高考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应按以下要求作答:根据要求将选择题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将非选择题答案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答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字体要工整,笔迹要清楚;不得在规定区域外答题,不得在本题之外的其他题目栏内答题;必须按规定要求绘图、作答及涂改。因考生自身用笔不当或不按规定作答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评卷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第五章 录  取

十九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二十   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

各招生学校要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自我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招生工作并对招生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

第二十   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厅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我省招生规模,按科类分别划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其中,高起本、高起专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第二十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分本科录取阶段和专科录取阶段。每个阶段先录取免试生,再录取统考生。

(一)本科(含专升本、高起本)录取阶段

1.本科志愿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传统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及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

2.本科征求志愿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按考生征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校确定是否录取考生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可进行政策性降分录取。

(二)专科录取阶段

1.专科平行志愿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高校招生计划投放省控线上的考生档案,高校在招生计划限额内确定是否录取考生及所录专业,及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

2.专科征求平行志愿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并按高校设定的各科类录取标准,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考生进行投档。高校在计划内自行确定各科类录取标准,择优录取考生及所录专业,及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

第二十   录取中,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上线情况,按招生计划进行调剂录取工作。对少数高校录取分数线上人数较少、确实难以开班的专业,高校要主动征求考生意见,负责处理好不开班专业的录取分数线上考生调剂入学问题。

第二十   录取新生名单由成人高校提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成人高校须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必须寄发考生本人签收。

第二十   照顾政策

(一)免试照顾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可申请免试进入专科层次的成人高校学习,具有专科毕业学历可申请免试进入本科层次的成人高校学习。

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国务院各部委、省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均须出具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并经省体育局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一级运动员获得者(均须经省体育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且户口或工作单位在本省的人员。

4.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者;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5.退役军人。

6.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得者,高职组上述奖项获得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专升本相关专业;中职组上述奖项获得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高起专相关专业。

7.普通高职高专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学校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称号的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入学专升本相关专业。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获省级及以上三创优秀学生、三创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的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入学高起专相关专业。

8.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文凭,经教育部电子注册,报考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第二学历者,可申请免试入学专升本;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文凭,经教育部电子注册,报考成人高等教育专科第二学历者,可申请免试入学高起专。

(二)加分照顾政策

1.25周岁及以上(200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者),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设区市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及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25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2)现役的解放军,武装警察,公安干警。

(3)25周岁及以上(200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者)。

(4)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4.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加分分数不累计,只取加分较高的一项。

(三)成绩互认政策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实行部分教育考试成绩互认,凡参加我省下列教育招生考试,成绩达到相关录取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凭原考试成绩报名,由高校择优录取。

1.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成绩在省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报名成人高校高起本;符合普通高考专科补录入学条件的考生,可报名成人高校高起专。

2.参加2025年中职职教高考,成绩在省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报名成人高校高起本;符合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录取条件的考生,可报名成人高校高起专。

3.参加2025年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成绩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报名成人高校专升本。

第二十   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在文化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第二十   高起本和专升本的公安、监狱类专业在文化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第六章 新生复查

二十八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须对已报到新生信息进行全面复查,将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电子照片、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倒查追责。

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对考生报名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七章 其  他

二十九   对违反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院校和人员,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十  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对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十一  本办法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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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聪乔 &发表于江苏]
关键词: 近日 江苏省 教育厅 发布 2025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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