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25年招聘7名劳务派遣岗位人员公告

:2025年09月19日 高校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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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招7名劳务派遣工,本科35岁以下,起薪依表现,报名期至9月22日。

为满足学院事业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7名,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2.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恪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831日之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备管理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条件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服从工作安排。

5.具体岗位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表现研究确定。

二、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922日。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填写《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工作证明等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所有报名材料需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xlrsc@ntu.edu.cn,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格式为劳务派遣岗位招聘+姓名

4.考核方式: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核方式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报名人数超过21人,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考核;不足21人(含),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考核。考核内容与管理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知识相关。笔试、面试合格线均为6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予录用。

5.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6.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将通过学院官网通知,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三、录用及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学院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执行。

3.公示结束后30天内不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或在职人员无法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0513-83920520联系邮箱:xlrsc@ntu.edu.cn

附件1: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登记表.docx

杏林学院人事处

2025916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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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振袢 &发表于江苏]
关键词: 满足 学院 事业 发展 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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