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众多,试讲占试讲成绩权重60%,面试占40%,请博士发简历至指定邮箱。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博士简历投送:jsgcxyrsc@163.com,抄送邮箱:3003345791@qq.com【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高校人才网)
咨询电话:徐老师,0513-81050229
学校网址:http://www.jcet.edu.cn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试讲;②面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二)试讲
试讲按照我校制定的试讲办法执行。试讲方式将在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三)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方式将在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试讲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备案后,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6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3-81050229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3-81050007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岗位表 | |||||||||||||
编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描述 | 人数 | 开考比例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学位 | 招聘对象 | 其他资格条件 | 考核方式 | 其它说明 | 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
D01 | 纺织服装学院专任教师 | 教学科研岗 | 专职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 | 3 | 不设 |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纺织科学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 | 博士研究生 | 具有相应学位 | 不限 | 无 | 面试权重:40% | 纳入编制管理 | 0513-81050229 |
D02 | 智能制造学院 专任教师 | 教学科研岗 | 专职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 | 4 | 不设 | 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制导与控制、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控制工程、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仪器仪表工程、电子信息、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动力机械及工程、工业设计工程、工业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具有相应学位 | 不限 | 无 | 面试权重:40% | 纳入编制管理 | 0513-81050229 |
D03 | 经济管理学院 专任教师 | 教学科研岗 | 专职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 | 3 | 不设 | 管理科学与工程、物流工程、工业工程与管理、会计学、会计与金融、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社会学、公共管理、行政管理 | 博士研究生 | 具有相应学位 | 不限 | 无 | 面试权重:40% | 纳入编制管理 | 0513-81050229 |
D04 | 艺术设计学院 专任教师 | 教学科研岗 | 专职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 | 1 | 不设 | 艺术学、设计学 | 博士研究生 | 具有相应学位 | 不限 | 无 | 面试权重:40% | 纳入编制管理 | 0513-81050229 |
D05 | 信息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 | 教学科研岗 | 专职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 | 4 | 不设 | 信号与信息处理、电子科学与技术、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人工智能、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具有相应学位 | 不限 | 面试权重:40% | 纳入编制管理 | 0513-81050229 | |
D06 | 马克思主义学 院专任教师 | 教学科研岗 | 专职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 | 3 | 不设 | 中国近现代史、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马克思主义哲学、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政治学、中外政治制度 | 博士研究生 | 具有相应学位 | 不限 | 中共党员 | 面试权重:40% | 纳入编制管理 | 0513-81050229 |
D07 | 航空与交通工 程学院专任教 师 | 教学科研岗 | 专职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 | 4 | 不设 | 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电气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具有相应学位 | 不限 | 无 | 面试权重:40% | 纳入编制管理 | 0513-81050229 |
D08 | 对外汉语专任 教师 | 教学科研岗 | 专职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 | 2 | 不设 | 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学科教学(语文)、中国文学与文化、中国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 博士研究生 | 具有相应学位 | 不限 | 无 | 面试权重:40% | 纳入编制管理 | 0513-81050229 |
D09 | 体育理论专任 教师 | 教学科研岗 | 专职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 | 1 | 不设 | 军事思想、军事历史、军事教育训练学(含:军事体育学)、军事思想及军事历史、军事训练学、军事、体育学、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教学 | 博士研究生 | 具有相应学位 | 不限 | 无 | 面试权重:40% | 纳入编制管理 | 0513-81050229 |
本次招聘的学科、专业名称参照 《江苏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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