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公开招聘11名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2025年06月09日 高校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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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招聘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5家事业单...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招聘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5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应聘对象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71日至2007630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十)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12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12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12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并提前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告。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发送电子邮件报名。填写《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将报名所需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以及其他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承诺书(附件3)。

邮件主题请写成姓名+联系方式+应聘岗位的格式,一起发送至招聘单位报名邮箱,并与招聘单位联系进行电话确认,务必保持联系畅通;招聘单位报名邮箱和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表。

(三)报名资格审查: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招聘单位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电话或邮件通知。考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报名所需的所有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制定考试工作方案经市卫生健康委初审后,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同意后,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并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成绩同分,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市卫生健康委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审核后,按规定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各招聘单位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名单公布或2025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咨询电话:0511-88912870。监督电话:0511-870506110511-85340039

附件1-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表

附件2-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承诺书

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66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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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振袢 &发表于江苏]
关键词: 根据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人事部 6号令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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