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太仓长三角研究院是西北工业大学和江苏省太仓市合作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为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拟面向社会开展招聘工作。
西北工业大学太仓长三角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西北工业大学和江苏省太仓市合作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为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拟面向社会开展招聘工作。
一、招聘计划
成果转化岗1人、企业管理岗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奉献精神,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情况。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
4.具备所聘岗位必须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各岗位具体要求
各岗位具体要求等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及收集简历。即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通过研究院官网、公众号等形式发布招聘公告。应聘者将个人简历、有效期内的个人居民身份证、学位证及毕业证(博士、硕士、本科)、境外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任职要求中说明的相关资格证书等文件打包后,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专业+毕业院校”命名后,发送至邮箱tczp@nwpu.edu.cn,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二)简历筛选和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类型和条件,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会同技术转移中心进行简历筛选和资格初审。
(三)考评考察。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会同技术转移中心组织笔试、面试、考察和思想政治审查,提出进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含心理测试)。进入体检人员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含心理测试)。出现未通过或者放弃体检的情形,按照考察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通过体检人员,经研究院审议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研究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研究院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评考察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2.研究院同意聘用的人员,应在录用通知发出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有关政策和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全部为研究院自聘岗位。研究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按照研究院职工聘用管理相关规定确定薪酬,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六、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朱老师电话:0512-5333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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