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通知已发布,入围考生需在5月29日至31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确认志愿。投档录取安排在“强基计划”录取后、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前完成,考生应避免在截止时间临近前确认...
一、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5〕7号)精神,通过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初审的考生须于5月29日至31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gk.jseea.cn)确认报考高校志愿及顺序。具体时间为:5月29日、30日每天8:30-22:00,5月31日8:30-17:00。
二、对于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并确认评价招生(A类高校)志愿的入围考生,将按以下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1.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高校在招生简章中提出的要求,且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2.凡入围A类高校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前,根据高校提供的入围考生排名、考生确认的志愿及顺序,结合院校招生计划数进行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三、考生应避免在截止时间临近前确认志愿。截止时间一到,则不能再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资格。
四、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的投档录取安排在“强基计划”录取后、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前完成。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的投档录取。
五、综合评价招生属于高考的组成部分,考生如在报名或考试等环节有作弊行为,将被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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