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现对2023年江苏省通过审核的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7日至3月13日。
根据《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现对2023年江苏省通过审核的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7日至3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3月13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电话:025-83335150;邮箱:jsxuewei2018@126.com。
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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