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培养对象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23〕10号),近期省教育厅开展了2019年度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培养对象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23〕10号),近期省教育厅开展了2019年度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和2021年度培养对象中期检查工作。根据专家评审意见,2019年度培养对象拟全部通过期满考核,其中南京大学张明等3名同志考核等级拟为“优秀”,2021年度培养对象拟全部通过中期检查。现将考核检查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1、2),公示期为2023年6月6日至6月12日。
如对考核检查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社政处反映,并请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和电话。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社政处,邮编:210024,电子邮箱:szc1513@126.com,联系电话:025-83335363, 83335553。
1.2019年度“领航·扬帆”计划培养对象期满考核结果.pdf
2.2021年度“领航·扬帆”计划培养对象中期检查结果.pdf
省教育厅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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