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晋藩95岁高龄仍治学,毕生致力于构建中国自主法制史知识体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培养法治史人才,强调学术传承与实践结合,为国家法治建设提供历史借鉴。
男儿当奋擒鲸志 但开风气不为师
——记“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张晋藩
初秋的北京凉风习习。京西万柳的一栋居民楼里,95岁高龄的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张晋藩手持高倍放大镜,正在逐字校阅9月5日中国政法大学全校新生开学第一课的讲稿。尽管中国法制史早已烂熟于心,开学第一课也早已坚持讲了10余年,但他每年还是要重新备课。
“不偷懒,不自满”是张晋藩的人生格言,也是这位“人民教育家”以身作则、启迪后学的智慧之光。
不能让子孙到外国学习中国法制史
在法律史学研究上构建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是张晋藩毕生的追求。
1952年7月,张晋藩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后留校工作。教研室决定由其讲授中国法制史课程。他研究生阶段所学的是苏联专家讲授的外国法制史。由于中国法制史是新中国首开的一门新课,既没有专业教师,也没有教材。张晋藩只能边编教材边讲课。
这样边编边讲的讲课方式持续了7年,也促使张晋藩初步完成了由近代法制史到古代法制史的教材编写工作。当时正全面学习苏联,中国法制史也按照苏联的学术习惯称为“中国国家与法权历史”。苏联教科书是经济结构、阶级结构、国家制度、法律制度的“四段论”,形式上各自独立,章节间缺乏内在联系。在这段教学实践中,张晋藩将“四段论”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历史背景,一部分是政治法律制度,打破了苏联教科书的模式。
为了完成教材的编写,张晋藩尽可能全面地搜集资料,访问史学界老一辈专家学者,也从国家法制机关查阅资料,历经辛苦,筚路蓝缕,于1961年终于编成了《中国国家与法权历史讲义》。这是对中国法制史学科的补白。
同年,教育部特选人民大学法律系5名毕业生作为中国法制史两年制研究生,由张晋藩和张希坡担任主讲。张晋藩负责讲授古代法制史部分,张希坡负责讲授红色政权法制史部分。张晋藩指导其中3名学生撰写中国古代法制史的论文。这是他在本科教学中非常特殊的经历。
1963年,在《中国国家与法权历史讲义》的基础上,张晋藩改写的《中国法制史》第一卷正式出版。此后,他又主编了中国法制史的统编教材,很快为当时全国各院校法制史专业所通用,累计发行40余万册。
1978年和1979年,张晋藩先后接待了来华访问的日本法制史学者滋贺秀三、岛田正郎和美国学者爱德华兹、蓝德彰。交流中一个细节深深刺痛了他:早在1979年以前,国际法史学界就已召开过三次中国法制史的国际研讨会,日本、美国、意大利学者均有参加,但没有邀请中国大陆学者。究其原因,主要还是中国大陆缺少国际水准的中国法制史研究论著。
“不能让我们的子孙到外国去学习中国法制史。”为扭转这种局面,确立中国法制史的学术话语权,在1979年的中国法制史学会成立大会上,张晋藩倡议集全国之力编写多卷本《中国法制史》,要把中国法制史学的研究中心牢牢地锚定在中国。
万事开头难。1980年,担任《中国法制史》总主编的张晋藩召集召开首次编写工作会议,出席的学者不到20人,而且还都在忙于恢复法制史的课程教学,没有精力和条件投入这项工作。张晋藩并没有气馁,自己带头先干起来。1981年他编写的《中国法制史》第一卷出版。“万顷洪波水接天,白帆点点打渔船;男儿当奋擒鲸志,慷慨高歌碣石篇。”成书之际,张晋藩写下这首小诗以明心志。
这本教材影响深远,以历代的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创建了中国法制史研究的新架构。此后,历时十九载艰辛,至1999年,10卷本500万字的《中国法制通史》终告完成,被意大利学者誉为“中国的《查士丁尼国法大全》”。
勤读书、严治学,奋志进取
教师是张晋藩从事一辈子的职业。在人才培养上,他特别强调研究中国法制史的学生不能仅限于法律,要广开视野,打好专业基础。他开始做中国古代法制史研究时,凭借一本《康熙字典》,在《史记》《十三经注疏》上很是下了一番功夫。《十三经注疏》字很小,因此也给他的视力造成了严重伤害。
在学生的选拔培养上,张晋藩主张不拘一格选人才。1983年调入中国政法大学后,他招收了新中国第一届法律史学博士生、第一届博士留学生、第一届论文博士生。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朱勇1984年师从张晋藩,其法制史博士学位证书留下了001的编号。
张晋藩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他培养博士生有一项独门秘籍:要求学生广读博览,尤其是相近专业的书;本专业重要的书要反复读,每月检查读书笔记。张晋藩自己是这样走过来的,也用到了培养学生身上。
张晋藩带学生有点像古时“师带徒”,学生学术研究上遇到困难时,他倾囊相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陈景良回忆,一次张先生把自己珍藏10多年的大牛皮纸袋交给他,里面装着几十张纸条,纸袋封面写着四个大字“法史偶思”。这些颜色不一、大小相杂的纸张上密密麻麻写满了字,都是张晋藩外出旅行时的读史思考。张晋藩希望陈景良能从中受到启发,助他走出学术困顿。
大家都说张晋藩的学生“最好认”,因为身上都带着他的学术传承印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副教授张京凯至今仍记得张晋藩指导自己第一次上课的情景——先生要他把上课内容写成讲义,对着镜子练习,一遍不行就两遍,“讲课不能只靠临场发挥,要讲的内容,必须尽在掌握。”
张晋藩从内心里喜欢学生,也得到了学生的爱戴。
史学研究更应观照当下和未来
学习中国法制史有什么用?张晋藩常说,中国法制史学研究的是过去,但面对的是现实和未来。以史为鉴,可知兴替。
1986年8月,张晋藩应邀为中共中央书记处讲授法律课,现场还与中央领导同志互动交流,受到了普遍好评。1995年和1998年,张晋藩两次应邀为全国人大常委会讲课。虽然三次讲课的题目不同,但贯穿的主线都是为当前的法制建设提供历史借鉴。他反对简单化的古为今用,而要把古代的精华和今天的现实对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体系。
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并提出“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研究的重大课题。张晋藩在望九之年勇担重任,担任课题首席专家。此后,他出版了两部有关以史为鉴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专著,并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等期刊发表10余篇论文,尽到了一位法制史学者的责任。张晋藩告诉记者,他希望为国家法治建设和文化传承尽绵薄之力。张晋藩同样重视对社会大众的普法宣传。2017年,他参与了100期《名家谈·中华法文化》公开课的录制,以名家讲故事的形式传播中华传统法文化精华。
在国内外学术交流中,他力图树立中国的文化自信。在一次中国和意大利联合举办的国际法律史研讨会上,有人沿用了梁启超的说法,认为“中国古代没有契约,因而也就没有民法”。张晋藩建议他多看看一手史料,不仅周代钟鼎铭文里有契约,例如裘卫四器中记录的土地交换全过程、《唐律疏议》的“质赁条款”等,都是中国古代民法确切存在的证据,这一观点也得到了与会专家的赞许。
《中国少数民族法史通览》出版前夕,作为主编的张晋藩特意在第十卷增补了侗族的“法岩”“岩规”。张晋藩说,没有文字不等于没有民法,侗族“款约”是其先民的一套独特法律设计,口头裁决中有不少涉及民事法律关系,也是其法律智慧的体现。
回顾平生治学,张晋藩谦虚地认为,法制史学博大精深,有太多值得研究的领域和内容,他只是看到法制史殿堂的门楣,载欣载奔而已,距离达到还远着呢。张晋藩说:“法制史研究永远没有终点,我只是一步一步往前走,不敢说一句狂话。”
张晋藩是新中国中国法制史学科的主要创建者,但他常以龚自珍的 “但开风气不为师”自比。2024年,被授予 “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后,张晋藩并没有停下脚步,仍然坚守在教书育人第一线。他告诉记者,目前他希望和学生一起编一套中国古代教育法律史。
今天,他仍在治学的路上前行。
(本报记者 储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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