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来临,“三下乡”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在全国各地各类高校全面铺开。成千上万的大学生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走向社会这个“大课堂”,奔赴田间地头、企业工厂、城市社区,将热情和智慧播洒在祖国的大...
要将社会实践融入时代发展的洪流中,让社会实践跟上社会发展的节奏,让学生真正走进社会、融入社会
暑期来临,“三下乡”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在全国各地各类高校全面铺开。成千上万的大学生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走向社会这个“大课堂”,奔赴田间地头、企业工厂、城市社区,将热情和智慧播洒在祖国的大地上。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社会实践为学生提供了体验式、探索式、感悟式的真实学习场景,打破了传统课堂教学的局限,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沟通能力、专业技能和认知水平等综合素养。近年来,各高校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加强平台和资源建设,拓宽空间范围,完善制度保障,构建起系统化的社会实践育人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一些高校对学生社会实践育人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学生参与程度不够深。“应付式”“走秀式”的社会实践也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学校缺乏系统性的规划和建设,缺少社会实践导师、稳定的社会实践基地,没有形成覆盖全员的社会实践制度。有的学生对社会实践的价值和功能缺乏深刻的认识,没有将专业学习与社会调查、社会服务、创新创业、勤工俭学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社会实践育人是一项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教育工程,是一个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的过程。要推动社会实践育人工作走深走实,需要将社会实践融入时代发展的洪流中,让社会实践跟上社会发展的节奏,让学生真正走进社会、融入社会,在服务社会中自我成长。
要提升社会实践育人成效,需坚持系统观念,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资源培育、统筹协同学校和社会各方力量,打造全员全程全方位的社会实践育人新格局。要加强部门协同,建立健全社会实践育人机制。一方面,学校要积极构建校内实践育人协同机制,明确教学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共青团组织以及教学院系的育人职责,围绕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专业实践要求有序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另一方面,还需探索校外实践育人机制建设,吸纳社会力量参与院校实践育人活动,通过与政府部门、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合作,建立校政、校企、校际多方协同的社会实践育人合作机制。
社会实践作为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是推进育人改革的重要抓手,有助于打破课堂理论与现实场景的壁垒,通过沉浸式实践促进学生知识转化、能力培养与价值塑造;另一方面又是服务社会的桥梁纽带,有助于高校人才、智力资源反哺社会需求,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文化传承等领域发挥专业效能。
不同类型的高校有着各自独特的资源禀赋与发展定位,唯有因地制宜、因校施策,才能充分释放社会实践的潜力,实现“实践育人—社会服务”的良性循环。这也就要求紧扣学校特色、学科优势与区域需求,提高社会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实现高校人才培养与社会发展的“双向奔赴”。比如,湖南警察学院以国家级一流课程“平安湖南社会实践”为依托,组织学生深入社区和学校,开展以防溺水、防性侵为主题的校园安全教育及社区禁毒宣讲和反诈宣传等活动。学生不仅将课堂所学的公安专业知识应用于实践,提升了自身的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还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贡献了青春力量,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福建省各高校利用“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教育当中厚植家国情怀。通过这些紧密结合学校、学科和区域特点的社会实践活动,高校不仅为学生搭建了成长成才的广阔平台,也为社会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
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育人作用,还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实践成果评价制度。要对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表现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将学生在社会服务实践中所取得的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社会影响作为实践成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高校还应注重对学生实践成果的反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引导学生在实践中成长成才。
(作者:陈俊豪,系湖南警察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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