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省已经于2018年颁布了《江苏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和《江苏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那么我省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有没有具体的时间推进安排?
Q&A
问:我省已经于2018年颁布了《江苏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和《江苏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那么我省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有没有具体的时间推进安排?
答:
我省已经启动了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工作。因为两个条例刚刚颁布,部分民办学校对分类管理的精神并不是十分理解,对选择非营利性或营利性等有关问题仍有顾虑,2018年我们工作的重点是宣传、学习贯彻民办教育新法新政,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2018年《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办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分类管理工作的时间进度安排,原则上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办学许可证换发工作,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分类登记。如有需要,可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办学许可证换发工作,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分类登记。我省还明确了现有民办高校向省教育厅申请换发注明“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办学许可证时需提交的材料清单。目前镇江市已有一所民办中学选择了营利性办学性质,并完成了办学许可证的变更和工商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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