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南京市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教育收费公示工作的通知》,并且公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等各个学段的收费标准。 为做好开学前准备,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现就...
刚刚,南京市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教育收费公示工作的通知》,并且公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等各个学段的收费标准。
为做好开学前准备,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现就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育收费公示工作的有关事项
一、请各学校(幼儿园)开学前将《教育收费公示表》在校内公示栏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
二、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开学第一个月按实际在园天数收取,后面月份按月收取。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学校本学期社会实践活动费暂不收取。
四、各学校在严格执行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同时,还应在服务性收费和代办费项目上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五、各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伙食费、住宿费、校服费等方面积极采取减免措施。
图片点击可放大
↓↓↓
来源:本文内容搜集或转自各大网络平台,并已注明来源、出处,如果转载侵犯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联系小编,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声明:江苏教育黄页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对文章观点负责,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权及插图属于原作者。
Copyright©2013-2025 JSedu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教育信息综合发布查询平台保留所有权利
苏公网安备32010402000125
苏ICP备14051488号-3技术支持:南京博盛蓝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思必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