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1〕21号)文件精神,我厅于日前组织了2...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1〕21号)文件精神,我厅于日前组织了2021年江苏省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奖项目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经全省有关高校等申报,各设区市教育局推荐,并经我厅初审、评前公示、网络评审、分评委会审议、专题办公会通过,拟奖励300项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其中特等奖20项、一等奖80项、二等奖200项。现对拟奖励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如对拟奖励项目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职业教育处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卿,电话:025-83335613。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邮编:210024。
江苏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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