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6人。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6人。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1《阜宁县教育局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可在阜宁县人民政府网站(www.funing.gov.cn)、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上下载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25日之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
8.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按《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等执行。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阜宁县在编教师和参加2025年阜宁县教师招聘已签约人员;
(5)2025年11月2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方式:关注“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阜宁教育服务平台”,登录“阜宁县教师招聘”系统,先注册后报名;或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报名系统;也可登陆网页:http://www.fneduserviceplatform.cn/recruit/user_loginPage.do;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5年5月25日8:30—5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5月25日8:30—5月30日12:00;
3.陈述申辩时间:
2025年5月25日8:30—5月30日17: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5年5月25日8:30—5月30日17:30;
5.缴费确认:
2025年5月25日9:00—5月30日18:00;
6.准考证打印:
2025年6月5日8:30—6月7日17:00。
(二)网上确认
1.阜宁县教育局将按照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以及本方案,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可于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通告末“招聘政策咨询”。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相关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报名系统中须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①身份证;②报名表;③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填好个人信息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学校要求网签毕业生就业协议的,须提交本人姓名与未签约的网页截图);2023、2024年毕业生以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须提供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现无工作单位承诺书》,如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本人实际报名前的离职证明;④与应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⑤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其他证书,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⑥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本科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研究生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可于2025年5月30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因开考比例不足取消招聘计划岗位须改报其他岗位的除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通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试安排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报考本科岗位的考生须先参加笔试。
报考研究生岗位的考生免笔试,按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直接参加面试;若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超过20人,则增加笔试,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笔试成绩在“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的按实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内容为与报考学科相一致的专业内容,采用微型课方式,备课时间30分钟,微型课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体育考生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面试收取面试考生面试费每人100元,于资格复审时缴纳。
五、体检及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加试决出,加试形式另行公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出,加试形式另行公布。
阜宁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六、选岗、公示及聘用
(一)选岗
选岗工作根据《招聘岗位表》,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选岗人员限选所报考的招聘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选岗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按照自动放弃处理。选岗结束后,空缺的岗位按体检考察方法递补。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和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三)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阜宁县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转调至阜宁县教育局档案室。
聘用人员的首聘服务期一律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县内学校服务期未满协议期限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招聘政策咨询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宁县教育局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及解释。咨询电话:0515-87737203、0515-87737202、0515-87386100。
八、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87731805(阜宁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宁县教育局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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