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化处(信息化技术中心)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聘用方式为劳务派遣,具体如下。
因工作需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化处(信息化技术中心)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聘用方式为劳务派遣,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01、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化处劳务派遣岗位招聘信息表》。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02、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学历要求
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详见岗位招聘信息表。国(境)外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年龄要求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丰富工作经验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至2025年1月1日。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应聘人员扫描或复制下方二维码或链接提交简历等信息和上传附件材料(请按要求填写和上传,以免影响招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含照片)/在读证明(盖章版)、成绩单(学校盖章)等材料。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8月15日。https://f.wps.cn/g/Ebl1oBdy/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在招聘报名截止后8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邮件或短信),说明未通过资格审查,信息化处不再另行通知。
3.招聘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请按照后续通知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时须校验相关证书以及身份证原件。
4.体检。
考试考核结束后,按招聘岗位和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酌情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5.公示与聘用。
信息化处网站将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因拟聘人员放弃或个人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酌情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三、聘用方式和待遇
岗位聘用方式为劳务派遣,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支付协议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试用期2个月。
四、联系方式
邮箱:xxhc@n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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