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因微信群传播诽谤信息被行拘,现告公安局要求撤销处罚并赔偿。案件将开庭。
浙江杭州一女教师在三个人的微信群聊天因诽谤他人被台州警方行拘一事有了最新进展。
女教师将天台县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天台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判令被告依国家规定的标准赔偿原告被拘留期间的经济损失,并向其赔礼道歉。该案将于9月24日上午在台州市天台县人民法院开庭。
当事人林女士(化姓)提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4年11月26日,林女士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将关于某教师卖淫的不实信息在微信群名为“果冻局长群”进行传播,并通过微信将该信息传播给赵某某。11月28日,林女士又将该不实信息在微信群名为“仙女下凡”进行传播。
案发后林女士到公安机关投案。天台县警方经调查认为,林女士的行为已经构成诽谤,且给该教师的正常工作、生活、身心健康、名誉造成较大影响,系情节较重。经查证,决定给予林女士行政拘留2日的行政处罚。
对此处罚,林女士表示不服,遂向天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林女士表示,“仙女下凡”微信群和“果冻局长群”分别是自己的两个3人群,前者包括两名闺蜜,后者是和父母的家庭群,没有主观故意,更没有传播谣言的客观行为。
天台中学主要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被谣言影响的教师是在学校同事的陪同下第一时间去派出所报案的,此事发生后,该教师的情绪也受到了很大影响,学校也尽可能地对其提供帮助,该年轻老师入职不久,平时表现不错,也是班主任,目前教学工作未受影响,正常开展中。记者从天台县有关部门获悉,目前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一切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网友留言
@花无缺:三个人群还被流出去了,到底有没有真心朋友啊。
@肖导:就3个人的聊天,聊天内容怎么流出去的?这个取证合不合法?
@独家记忆:这种话怎么能随便乱说,你之是随口一说,但经过网络传播可能对别人的命运产生重大影响,我支持警方的处罚。
@刘宏灿:这里截图并没有指名道姓啊,怎么会对某人造成影响呢?
@古月照今塵:谁流出去的抓谁才对对方正在输入中...
@上海:小群默认法则就是群内事宜不外传~这个传的人真的是让人气笑了
@洛洋氏:我觉得这处罚没错呀。
来源 | 澎湃新闻、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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