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共发布50个严禁事项,涉及培训主体与资质、培训时间、培训地点与场所等6大层面。
1月26日,湖南省教育厅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称,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民政厅等8部门针对面向中小学生(含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通高中学生和3-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校外培训的机构,联合制定《湖南省校外培训机构禁止性事项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
据悉,《负面清单》共发布50个严禁事项,涉及培训主体与资质、培训时间、培训地点与场所等6大层面。该文件自2022年1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在培训主体与资质方面,《负面清单》明确,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其他机构以教育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等名义变相开展校外培训;严禁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联合举办校外培训;严禁培训机构高薪挖抢学校(含高校)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销售周末、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课程、课时包。”针对培训时间,《负面清单》要求,严禁在与当地中小学校教学安排相冲突的时间段组织校外培训;严禁线上学科类培训以“直播变录播”等方式变相违反培训时间规定。
在培训内容与方式方面,《负面清单》提到,严禁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或者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严禁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开展学科类培训。同时,严禁线下培训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
此外,《负面清单》强调,严禁学科类培训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超过或者变相超过政府指导价的标准进行收费,或在培训费外另收取任何(包括培训资料费)其他费用。严禁逃避收费监管通过收费专用账户之外的其他账户收取培训费用,培训机构预收费未全额纳入监管的,不得开展培训业务。
湖南省教育厅等部门强调,各地要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特别是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对违反负面清单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及时列入当地培训机构“黑名单”。
同时,各地要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边实施、边总结、边完善,认真梳理校外违规培训突出问题及严肃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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