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检察长应勇日前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到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
最高检检察长应勇日前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到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一行来到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调研基层检察院建设、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
其中强调,“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段话简洁明了,非常有分量,既回应了“该拿低龄恶性犯罪怎么办”的疑问,也基本明确了“邯郸初中生被杀案”的走向。
一段时间以来,河北邯郸3名初中生杀害同学案件引发广泛关注。经过连日来的侦查,警方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犯罪案件。
3人手段残忍,致人死亡,且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与他们的年龄形成了极大反差,在社会上引起极大震动。
值得注意的是,受害人和三名嫌疑人均为13岁至14岁的未成年人,也再一次引发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热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并不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其行为通常受本能支配,难以承担刑事责任。
但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引起公众极大不满。
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作出调整,“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12—14岁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只是需要经过最高检核准追诉,案件才能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由法院来审判定罪量刑。
最高检检察长应勇的这番表态,意味着“邯郸初中生被杀案”或成刑责年龄下调后追诉首案,很有可能成为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案。
邯郸被害初中生父亲披露更多细节!记者重走四人行动路线,发现→
近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遭3名同学杀害并埋尸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3月18日河北邯郸肥乡区警方表示,案发后,肥乡区公安分局迅速启动了命案侦破机制,成立了由60多人组成的专案组侦办此案。目前,尸检已结束。
河北邯郸肥乡区警方表示,初步认定“邯郸初中生被杀案”是一起有预谋的犯罪案件。
从没提过在学校被欺负
记者重走四人当天行动路线发现,埋尸地距离受害者的家距离足足有12公里,且较为偏僻。从受害人的家骑电动车需要近50分钟才能到达。
王某某的父亲王士坡称,孩子从没提过在学校里被欺负。他说孩子曾发朋友圈称“梦见从学校楼顶上跳下来”。
案发前孩子还在家收拾屋子
王士坡回忆,儿子在案发前还在家收拾屋子,并打电话给他问要不要留冰箱里的菜。家人一度担心王士坡精神会垮掉,但他表示现在还没有到脆弱的时候,等给儿子讨回公道再躺个三天三夜。
最后191元转账发现异常
王士坡说出事的第二天早上,他第一时间去营业厅补办电话卡,重新登录了孩子的微信,随后查看了交易记录,发现最后有一个191元的转账记录。他当时还纳闷,为什么跟对方不是微信好友,但孩子的转账记录里面有他,“估计是把孩子杀害以后,他们把孩子微信删了。”
孩子很期待18岁可以去当兵
王士坡表示,“跟孩子说18岁去当兵,他非常高兴。还给他看阅兵的视频,看军人走姿,跟他聊未来。但现在什么都不用了......”
嫌疑人为何如此冷漠
专家:失去共情能力
被害人姑姑在采访中也提到,在他们一开始找到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时,他很淡定在玩游戏,还提供错误的信息误导调查。
为何这些孩子在实施犯罪后还能如此表现,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陈双红认为,失去了共情能力是这些孩子犯罪的关键。
现实生活中,家长要时刻关注孩子在学校活动情况,以免失去最佳观察时间。
最低刑责年龄是否还能下调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惩诫,一直颇受关注。2020年12月通过、2021年3月1号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由14周岁降至12周岁。这也是我国自1979年以来第一次向下调整刑事责任年龄。不过,近年来一些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尤其是恶性犯罪行为的曝光,使得如何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惩处力度的公共讨论,一直未绝。
恶性犯罪低龄化何以拯救?
虽然目前尸检的结果还未出来,但在警方的回应中,已经明确三名犯罪嫌疑人是有预谋的作案,这个定性会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量刑起到什么作用?三名犯罪嫌疑人会面临怎样的刑罚是否应引入"恶意补足年龄"的规则?
针对这些问题,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田相夏在接受东方卫视采访时表示,所谓的有预谋作案就是指犯罪嫌疑人事先踩过点、做过详细的作案方案,包括在哪里掩盖尸体等等,这表明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比较大,属于故意伤害并致人死亡,所以法官在定罪量刑的过程中一定是会着重考虑这一点,会结合具体犯罪事实酌情从重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未成年人是不适用死刑,那么这三名犯罪嫌疑人最高适用的刑法应该是无期徒刑。至于是否会因为这一案件将刑法中刑事责任的年龄进行修改,在田相夏看来没有意义,因为这并不能防止个案的发生。我们更多是要去考虑如何防止悲剧的发生,而不是一味惩罚。对于留守儿童监护人缺位的问题如何去补?对于校园霸凌学校又该如何建立有效机制来防范等等?只有让未成年人从小建立正确的是非观、行为观和价值观,才能防止悲剧发生。
此外,这一案件也让公众担心引发更多低龄犯罪的效仿?预防低龄犯罪,哪些问题亟待去解决?对此,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田相夏表示,未成年人恶性犯罪低龄化的背后涉及多重因素的影响。社会、家庭和个体等方面的因素共同作用,促使一些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道路。面对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和社会支持,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和应对社会压力,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的低龄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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