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陕西省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办法》分六章,对学校食堂、管理承包经营与食堂安全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陕西省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分六章,对学校食堂、管理承包经营与食堂安全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
《办法》明确高校履行学生食堂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校长负责制,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的管理工作领导机构,每学期至少研究部署1次食品安全和食堂经费管理工作。后勤部门具体承担学生食堂日常运行、管理和监督等工作,主动配合属地部门开展监管工作。
建立陪餐制度,校领导每月至少1次深入学生食堂开展调研和检查,同师生一起就餐,掌握学生食堂管理现状,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问题。
高校学生食堂应合理配置高中低价位菜品(大致比例3:5:2),满足师生多样化需求。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学生承受能力,坚持供应一定品种和足够数量的“一元菜、二元菜”、免费汤等保障性菜品。结合学校生源情况开设特色、风味档口,满足不同口味、不同区域、不同民族学生的饮食需求。
《办法》要求学生食堂应提供营养健康、种类丰富的饭菜,烹调以蒸、炖、烩、炒为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盐、油和糖的用量,尽量减少煎、炸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烹调方式。审慎售卖即烹类深加工预制菜。完善膳食营养指南和规范,推广科学配餐、膳食营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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