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选聘北大清华毕业生充国企干部,29万年薪,住房补贴。
扬子晚报网讯(记者 朱亚运)10月14日,南通市委组织部和南通市国资委联合发布公告,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毕业生选聘南通市属国有企业“名校优生”。涉及选聘的国企包括产控集团、科创集团、沿海集团、文旅集团、城建集团、机场集团、大生集团、房投集团、南通港(口)集团、轨道集团、水务集团等11家。
公告显示,本次选聘是为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强化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源头储备。选聘对象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网络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毕业生),选聘数量为50名,可在线上和线下报名。10月16日、17日分别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开展选聘对接活动。面谈结束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意向协议。
公告显示,将根据企业用人需求和个人专业特长,统筹确定聘用企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一般安排市属国有集团公司中层副职或相当副科层次岗位。同时,建立市属国有企业“名校优生”选聘生库,由南通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统筹管理、跟踪培养,建立“一人一档”个人成长档案。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同等条件优先提拔使用。此外,选聘满三年后,由南通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国资委进行集中考核,经考核合格且符合公务员调任等规定的,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可调任到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
根据公告,给予选聘“名校优生”的待遇保障也很优厚。试用期满后,按照博士研究生不低于35万/年、硕士研究生不低于30万/年、本科生不低于25万/年核定薪酬待遇,并建立薪酬待遇增长机制。新选聘人员三年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津贴,其间在市区购买普通商品房的,生活津贴享受年限最高可延长至五年。
另外,新选聘人员五年内,还可享受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的相关政策。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即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每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研究生280万元、本科生210万元。购房自住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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