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1〕21号)文件精神,经过申报项目公示,...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1〕21号)文件精神,经过申报项目公示,分评委会组织评审,共评选出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拟获奖项目250项,其中特等奖30项、一等奖80项、二等奖140项。现予以公示(按各奖励等级对应项目第一完成人姓名首字母音序排序),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
如对获奖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反映(联系电话:025-83335158,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邮编:210024),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等。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拟获奖项目名单.pdf
江苏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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