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更多拔尖创新人才是加快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关键因素。“青少年群体中少数在智力、感知、记忆、思维等领域明显优于一般儿童的超常儿童是人才开发的‘富矿’,需要我们认真对待,精心培养。”全...
培养更多拔尖创新人才是加快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关键因素。“青少年群体中少数在智力、感知、记忆、思维等领域明显优于一般儿童的超常儿童是人才开发的‘富矿’,需要我们认真对待,精心培养。”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教育厅厅长葛道凯认为,超常儿童资质禀赋优异,是同龄人中有取得更高成就潜能的儿童,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中宝贵而特殊的人才资源,能否开发好、利用好,直接影响到我国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成效。
“人才培养是一个长周期、全体系的事业,仅靠在高等教育端来关注和落实,显然是不够的,甚至是滞后的,需要从基础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进行整体、贯通的制度设计和一体安排。”葛道凯分析说,虽然我国已认识到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极端重要性,已在高等教育领域加快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但相比高等教育,基础教育阶段面向超常儿童的拔尖创新人才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软肋”,存在较大的现实落差和紧迫的发展需求。
通过调研,葛道凯指出,2018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明确提出“探索发现与培养具有特殊才能和潜质学生机制,为创新人才培养和成长提供更加有利的环境”,要在思想认识上重视超常儿童的特殊教育需求,在探索实践上要在超常儿童分类识别、教育教学、资源配置等方面实行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在政策支持上着眼点向基础教育阶段延伸、向超常儿童倾斜、向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联动发展聚焦,“特别是要在面向超常儿童的拔尖创新人才教育领域进行国家立法”。
“立足我国面向超常儿童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实际,参考国际上关于建立完备的国家英才教育体系的做法,制定出台《拔尖创新人才教育促进法》正当其时,十分必要。”葛道凯表示, 作为特殊人才的拔尖创新人才需要特殊的培养,无论是从教育理念还是从教育实践上看,面向超常儿童开展拔尖创新人才教育是构建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现代化教育体系的应有之义,反映了个性化与多样化的教育规律,体现了差异性的过程公平和有质量的结果公平。
基于这种情况,葛道凯等多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建议,尽快出台《拔尖创新人才教育促进法》,从实际出发,以小切口立法促进面向超常儿童的拔尖创新人才教育发展,并从拔尖创新人才教育地位、教育主体确立、人才培养过程、选拔评价机制等方面展开制度设计,为拔尖创新人才教育政策制定和实践推进提供依据和保障。葛道凯指出,这项法律需明确面向超常儿童的拔尖创新人才教育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培养原则、体制机制、职责分工、责任义务等。“鼓励利用多样化的资源、差别化的教学和多元化的评价,让超常儿童各取所需、各有所获、各展所长、各尽其才,真正实现因材施教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决杜绝面向超常儿童开展拔尖创新人才教育的试点学校,以应试升学为主要目标,在培养方向上出现严重偏差。”葛道凯说。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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