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推进全省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规范化和常态化,省教育厅、省法院、省司法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广播电视总台联合策划推出公益...
苏教法函〔2022〕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法院、司法局、国家安全局、广播电视台,各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推进全省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规范化和常态化,省教育厅、省法院、省司法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广播电视总台联合策划推出公益性全媒体普法活动——“法治第二课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简介
“法治第二课堂”以“一样的课堂,不一样的说法”为主题,聚焦与青少年学生关系较为密切的法律法规等,充分利用高校课余时间和中小学课后服务时间,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情景剧、游戏、辩论等形式,以主题班会、网络直播、电视节目、新闻报道、教学课件等多种方式呈现,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内容
为使活动的普法效果更好、传播途径更广、持续性更强,每一期“法治第二课堂”活动都将形成“五个一”组合式成果,具体包括:
(一)一堂主题班会:围绕确定的主题,每一期活动的参与班级学生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组织召开一堂高质量的主题班会课。
(二)一场网络直播:每一期活动将由省广电总台城市频道进行网络直播,全省广大学生、老师、家长均可实时参与互动。
(三)一档电视节目:每一期活动的剪辑版将在省广电总台城市频道《明理说法》栏目播出,同步在荔枝新闻、我苏网,以及政法系统和教育系统各网站、公众号等网络媒体推送。
(四)一条新闻报道:每一期活动均采制不少于一条新闻,在省广电总台城市频道《零距离》等栏目播出。
(五)一份教学课件:每一期活动的剪辑版均上传至“江苏省名师空中课堂”在线教育平台,供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免费下载、使用。
三、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国家安全厅、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
(二)协办单位:各设区市教育局、法院、司法局、国安局。
(三)承办单位: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城市频道及中心站管理部,有关县(市、区)法院,有关学校。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主办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法治第二课堂”活动的组织领导,完善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有条件的单位可为活动提供经费支持保障。各协办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活动高效有序。要本着自愿参与原则,鼓励学校积极参与“法治第二课堂”活动。各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确保活动办出实效。
(二)明确工作重点。各承办单位要紧密结合学校的办学特色、学生的身心成长规律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活动方案,统筹安排活动时间,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反间谍法及其实施细则、江苏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创新活动方式,扩大学生参与力度,切实增强“法治第二课堂”普法效果。
(三)严肃工作纪律。“法治第二课堂”活动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增加师生的课业课外负担。活动不得向学校、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向学校转嫁费用。
省教育厅联系人:李怡,联系电话:025-83335015。
省法院联系人:谭翔文,联系电话:025-83785908。
省司法厅联系人:徐旭,联系电话:025-83591331。
省国家安全厅联系人:杜昕阳,联系电话:025-85596829。
省广电总台联系人:许沁,联系电话:025-83195900。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司法厅 江苏省国家安全厅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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