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方案》已于日前印发。
11月18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消息,《河南省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日前印发,其中明确,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方案》提出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方式和教学环节,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每年培育、推广一批优秀教学成果,遴选一批教学改革示范区、示范校。
在作业管理方面, 《方案》要求,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合理调控作业的结构和总量。建立作业公示制度,加强质量监测。各地各校要加强对学校作业总量的监管,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总量。
同时,学校要把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重点,系统设计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方案》强调提高课后服务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确保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实现全覆盖,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每天至少2小时开展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
学校要为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要根据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修订完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等方式,保障教师学习、备课时间及休息权利,切实减轻教师工作负担。
在课后服务的内容上,《方案》要求,完善“一校一案”课后服务实施方案,鼓励学校提供“菜单式”课后服务项目和内容,供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
另外,各地要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和相关人员补助。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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