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发现有未落实的培训机构,请及时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属地区文化和旅游局进行反映。
寒假即将来临。1月2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提示,广大学员及家长在选择参加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时,注重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预付资金的安全。
针对培训收费,北京市文旅局表示,培训预付费要进入存管专用账户,按照规定,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收取的培训预付费用,需全额存入该机构的预付费存管专用账户。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60课时或时间跨度超过90日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同时,要规范签订培训合同。北京市文旅局表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与学员或家长签订书面服务合同文本,对合同中双方权利和违约责任、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做审查确认,提醒学员及家长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北京市文旅局提醒学员和家长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落实预付费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有未落实的培训机构,可及时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属地区文化和旅游局进行反映,反映材料请明确所在区及合同内载明的培训机构所属企业规范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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