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部署,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分两步走。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部署,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分两步走。第一步: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第二步: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现相关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为确保国务院确定第二步改革目标如期实现,近日,中央财政下达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预算1170亿元,比2016年增加约70亿元,增长6.4%。教育部和财政部明确要求,各地要在继续落实好农村学生“两免一补”和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同时,向城市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政策的实施将使全国1.43亿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获得免费教科书,1377万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生活费补助,约1400万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可携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重点向中西部农村地区倾斜,从城乡看,中央财政安排的保障机制资金农村占82%,城市占18%;从区域看,中西部地区占77%,东部地区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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