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教育局通报了一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9名教师被处分。其中,沈阳市杏坛中学、沈阳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学校、沈阳市南昌初级中学、沈北新区雨田实验学校、新民市梁山学校等5所学校被通报...
日前,沈阳市教育局通报一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9名教师被处分。
按照《沈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查处工作的通知》(沈教通〔2023〕53号)要求,为进一步遏制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现象,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2025年1月份以来查处的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沈阳市杏坛中学2名教师违规补课。2025年1月,铁西区杏坛中学教师武某、刘某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开展违规补课,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经铁西区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武某、刘某记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沈阳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学校2名教师违规补课。2025年1月,沈阳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学校教师杨某某、桑某某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开展违规补课,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经于洪区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杨某某、桑某某记过处分。
3.沈阳市南昌初级中学1名教师违规有偿补课。2025年2月,沈阳市南昌初级中学教师李某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开展违规有偿补课,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经和平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李某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费用上缴区纪委专用账户。
4.沈北新区雨田实验学校1名教师违规补课。2025年2月,沈北新区雨田实验学校教师赵某某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开展违规补课,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赵某某区内通报批评、记大过处分,取消三年评优资格,取消一年职称评定资格,扣发第一季度绩效工资。
5.新民市梁山学校1名教师违规组织补课。2025年2月,新民市梁山学校教师张某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组织学生开展违规补课,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经新民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张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取消三年评优评先资格。
6.沈阳市第一三四中学1名教师违规补课。2025年4月,沈阳市第一三四中学教师吴某某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违规开展补课,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吴某某解除聘用合同处分。
7.沈阳兴华实验学校1名教师违规补课。2025年5月,沈阳兴华实验学校教师赵某某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开展违规补课,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赵某某记过处分。
来源:沈阳教育发布、新京报、厦门日报
校对:朱铭榕、张琳
一审:任旭萍、朱毅力
二审:陈兴、许燕妮
三审:刘子轩
来源:本文内容搜集或转自各大网络平台,并已注明来源、出处,如果转载侵犯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联系小编,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声明:江苏教育黄页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对文章观点负责,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权及插图属于原作者。
Copyright©2013-2025 JSedu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教育信息综合发布查询平台保留所有权利
苏公网安备32010402000125
苏ICP备14051488号-3技术支持:南京博盛蓝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思必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