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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 产教融合集成平台建设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1年11月24日 江苏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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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集成平台建设管理,全流程监控项目实施状况,提升产教融合集成平台建设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集成平台建设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苏教职...

苏教职函〔2021〕36号

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为加强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集成平台建设管理,全流程监控项目实施状况,提升产教融合集成平台建设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集成平台建设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苏教职函〔2019〕26号)要求,省教育厅定于近期开展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集成平台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年度确定的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集成平台立项项目36个、培育项目14个。

二、检查内容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集成平台建设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苏教职函〔2019〕26号)要求,对照各立项(含培育)项目《项目任务书》,检查立项以来各平台在服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目标、打造复合型人才培养高地、组建  高水平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标准化实践案例和课程资源、打造产学研用技术创新高地、打造区域共享社会培训高地、创新集成平台建设运行机制、提升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力等方面取得的建设成效和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本单位对平台政策、资源、经费等方面的支持情况。

三、工作程序

(一)学校自查。各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及时在“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集成平台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https://win.jsou.cn/)更新相关建设数据,并撰写《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集成平台建设中期自评报告》(自评报告要求见附件)。

(二)专家评议。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通过管理平台对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评议,并给出中期检查评议意见。

(三)结果反馈。省教育厅将中期检查专家评议结果反馈给各建设单位,供建设单位在后期整改与建设中参考。

四、材料报送

请各建设单位于12月18日前将自评报告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省教育厅职教处,自评报告电子版(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各一份)发送至jsgaozhi@126.com。

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教育大厦608,邮编:210024。联系人:李国兵、万炜,电话:025-83335583、83335623。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项目建设单位高度重视产教融合集成平台建设中期检查工作,在严密组织校级自查的基础上,如实填写和报送平台建设的相关数据,严禁弄虚作假。

(二)为了便于工作开展,省教育厅开通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集成平台建设工作QQ群,群号:668159703,请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平台建设的学校分管负责同志、业务处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各1人加入本群。

附件:

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集成平台建设中期自评报告(模板).docx

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23日

[我要纠错]
[编辑:王振袢 &发表于江苏]
关键词: 教职 2021 有关 高等 职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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