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雨花台区2025年公开招聘20名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公告

:2025年08月13日 高校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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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10所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20名,要求学历专业及相关资格条件,需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聘用。

为加强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依据《南京市雨花台区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雨编发)﹝20233号)要求,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10所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备案制管理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公开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雨花台区2025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1》)和《南京市雨花台区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2》)。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报考《岗位信息表1》的须符合下述条件: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普通高校2025届、2024届、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2025届、2024届、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8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831日后出生)。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1)

4.报考《岗位信息表2》的须符合下述条件:

1)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如学历为本科,须为师范类);

2)具有三年及以上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5630日;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831日后出生);

4)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2)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3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6218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6年2月18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6.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和要求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Windows系统的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不到具体单位,报考《岗位信息表1》的应聘人员,须报名到组,分组情况见附件3<岗位信息表1>报名分组表》。

3.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58128:0081812:0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

4.报名方式:登录(http://zp.yhjyxx.cn:8020/)进行网上报名。

5.报名提交材料:

1)普通高等院校2025届、2024届、2023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材料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2)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境)外留学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3)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书、用人单位聘用合同、社保证明及其他证书。聘用合同如是劳务派遣合同要在合同上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另附用人单位证明。

6.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3)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JPG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二)资格初审

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5813日上午9:00-8月18日下午15: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5813-8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813-8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信息查询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拨打招聘咨询电话陈述申辩。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四)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202581818:00前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材料及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五)取消计划。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及以上,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581914:00-16: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六)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20258199:00起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次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笔试成绩并打印。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将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将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就业推荐表原件需提交。资格复审所提交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资格复审后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请在面试通知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见面试通知书和面试公告。

2)面试办法: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3)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理念及课堂教学能力,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及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模拟课堂占60%,专业技能测试占40%;模拟课堂总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一律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工作结束后次工作日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4)面试费用:参加面试人员需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面试费人民币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

5)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0%+面试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7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意见,否则取消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根据相关要求,考察对象如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和具有较重、严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招聘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在职期间的工资福利及其待遇按照《南京市雨花台区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雨编发﹝20233号)文件要求执行。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合并招聘岗位,由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综合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专业素养、幼儿园需求等因素进行选岗。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2883593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组织科:025-52873631

本公告由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南京市雨花台区2025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信息表1.xlsx

附件2.南京市雨花台区2025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信息表2.xlsx

附件3.《岗位信息表1》报名分组表.xlsx

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

2025811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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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振袢 &发表于江苏]
关键词: 加强 南京市 雨花台 教育局 所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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