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教师数字素养,深化课程改革,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根据《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七届教师部分)的通知...
苏教信办函〔2023〕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提高教师数字素养,深化课程改革,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根据《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七届教师部分)的通知》(教技资〔2023〕1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领航杯”江苏省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全省幼儿园、大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职教师以及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项目设置
(一)普通项目
1.基础教育组: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
2.中等职业教育组: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3.高等教育组: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二)专项
1.职业教育专项
(1)中等职业教育组:职业教育实践性教学案例、职业教育虚拟仿真教学案例、职业教育数字教材和职业教育数字教材样章。
(2)高等职业教育组:职业教育实践性教学案例、职业教育虚拟仿真教学案例、职业教育数字教材和职业教育数字教材样章。
2.中小学课例专项
本次活动设置“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教学课例征集项目”与“中小学虚拟实验教学应用课例征集项目”。
三、相关要求
1.活动指南请登录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网站(www.ncet.edu.cn)查阅、下载。
2.根据个人自愿参加的原则,由各设区市教育局、高校教务处评选后统一报送。各设区市教育局于2023年8月20日前将参赛作品和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2)报送至省电化教育馆,每个设区市报送作品25件,其中基础教育组15件、中等职业教育组10件。各高校于2023年8月1日前将加盖学校公章的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3)发送至指定邮箱,8月20日前将作品统一报送至南京师范大学,每所学校报送作品总数不超过5件,报送时请注明“高教组+学校名称”。每件作品限报1名作者,1名参赛教师限报1件作品。
3.专项由学校组织直接报送至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活动平台。
4.联系方式
(1)普通项目
基础教育组、中等职业教育组联系人:省电化教育馆李晶,联系电话:025—83752143,电子邮箱:1109735@qq.com。
高等教育组联系人:南京师范大学贾晓燕,联系电话:025—83332468,电子邮箱:jsetds@163.com。
(2)专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活动指南。
2.作品登记表(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docx
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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