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和良好成效。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实施办法》(苏教评〔2018〕3号),经评估,...
苏教评函〔2024〕1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和良好成效。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实施办法》(苏教评〔2018〕3号),经评估,认定南京市高淳区,江阴市,徐州市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常州市新北区,苏州市姑苏区、相城区、工业园区,南通市通州区,淮安市金湖县,东台市等12个县(市、区)为“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
希望被认定的县(市、区)总结经验、再接再厉,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努力创建成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价值取向,积极回应民生关切热点问题,为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贡献更大力量。
省教育厅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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