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即将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项进行通报,并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法规进行发布解读。新闻发布会上,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林伟...
1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即将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项进行通报,并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法规进行发布解读。新闻发布会上,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林伟围绕《江苏省教育督导条例》的立法背景和重要意义回答了记者提问。
林伟指出,从去年1月成立起草小组,到今年1月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江苏省教育督导条例》的制定周期正好历时一年。从组织起草、审核修改,到审议、调研修改,再到审议通过,经历了一个完整的立法流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省人大法制委、法工委、教科文卫委、省司法厅和省教育厅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心协力,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各阶段各项工作,保证了条例的顺利出台。高效的立法速度,体现了我省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和坚定决心,体现了江苏立法人敢打硬仗、善打胜仗的坚强工作作风。
林伟强调,教育督导制度是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自1977年恢复教育督导工作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督导的相关部署,结合省情实际积极探索,为全省率先实现“两基”和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做出了突出贡献,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督导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明确提出要完善教育督导法律法规,加快相关规章制度建设,推动地方出台配套法规政策。在此大背景下,江苏的教育督导立法应势而谋、因势而动,省教育督导条例因此顺势而生。条例的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督导的最新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通过一系列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总结固化了成熟经验,有效解决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条例的出台,为更好地规范和保障全省教育督导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为我省教育现代化建设注入了强劲法治动力,必将推动我省教育督导工作和教育事业开启新的局面,迈上新的台阶。
林伟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
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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