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386号)要求,在各高校推荐的基础上,经我厅组织专家评选,拟确定南京邮电大学鲍秉坤...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386号)要求,在各高校推荐的基础上,经我厅组织专家评选,拟确定南京邮电大学鲍秉坤、南京工业大学霍峰蔚、南京师范大学张晓岩、南京医科大学陈峰、苏州大学王殳凹、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赵罡等6位同志为2023年度“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推荐人选。现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公示期结束后,省教育厅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并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选最终结果。
对推荐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书面向我厅人事处反映,并注明电话号码以便联系,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查证,并履行保密责任。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联系电话:025—83335135,邮箱:jytrsc@ec.js.edu.cn。
省教育厅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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