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坚持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基本政策,向全社会庄重承诺: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多年砥砺奋进,我省的学生资助成效显著,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
长期以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坚持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基本政策,向全社会庄重承诺: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多年砥砺奋进,我省的学生资助成效显著,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阶段性目标基本实现。
我省目前已形成覆盖各学段、相对完备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未来几天,“江苏教育发布”将分7个学段,逐个介绍我省各学段的资助政策。今天 ,先来看看全省学前教育阶段总体性的资助政策“框架”——
一、学前教育阶段
●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
资助对象:
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按学校最高档次标准资助。资助覆盖面为在园儿童苏南8%、苏中10%和苏北12%。
此外,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如需了解各项政策详细内容,可关注“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查询,或向就读学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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